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90团-精阿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交安工程及其他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波形梁护栏防眩板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90团-精阿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交安工程及其他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波形梁护栏防眩板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增值税额 |
合价 |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Gr-A-4E |
m |
2040 |
260.1 |
13% |
469561.06 |
61042.94 |
530604.00 |
路侧波形梁钢护栏Gr-A-2C |
m |
384 |
326.4 |
13% |
110918.23 |
14419.37 |
125337.60 |
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钢护栏Gr-Am-4E |
m |
39774 |
306 |
13% |
******.41 |
******.59 |
******.00 |
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钢护栏Gr-Am-2C |
m |
224 |
357 |
13% |
70768.14 |
9199.86 |
79968.00 |
钢护栏 |
m |
2138 |
285.6 |
13% |
540365.31 |
70247.49 |
610612.80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AT1-1-TB |
组 |
46 |
3922.41 |
13% |
159673.33 |
20757.53 |
180430.86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AT2-TB |
组 |
46 |
4246.39 |
13% |
172861.89 |
22472.05 |
195333.94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BT-1-TB |
组 |
8 |
11106.84 |
13% |
78632.50 |
10222.22 |
88854.72 |
波形梁钢护栏端头CT-TB |
组 |
41 |
11658.28 |
13% |
422999.54 |
54989.94 |
477989.48 |
防眩板 |
米 |
18340 |
141.78 |
13% |
******.95 |
299143.25 |
******.20 |
/ |
/ |
/ |
/ |
******.36 |
******.24 |
******.60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13%专票)。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
1.4交货期:甲方指定交货时间。
1.5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组装完成。
1.6验收付款方式及时间:交验货物时,乙方应提供所到货物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材料一致。
付款方式及时间:支付方式为电汇,本次采购无预付货款,采购人根据项目计量款及货物到场情况分批次付款。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约******.60 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系统使用费
4******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 日16 时(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4日8:00至2025年4月7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6.1采购保证金:1000.00元(壹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5日内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07:00(北京时间)。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4月8日08:00(北京时间)。
7.3证明材料审核地点:******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90团-精阿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交安工程及其他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7.4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7@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5证明材料以******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90团-精阿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交安工程及其他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6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5年4月8日9:00--12:3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
联 系 人:李金哲
电 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