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9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一)甲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通知乙方进行安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操作培训到位后由甲方、使用方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省、市、县标准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甲方认可调试合格后,进入货物试运行期,试运行期过程中,甲方和使用方有权对货物出现的任何缺陷或不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甲方或使用方要求期限内对有缺陷或不足的货物进行调换、修理、补充或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乙方对货物调换、修理、补充不及时的,试运行期可相应延长。试运行期满后方能进入验收程序。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三)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或使用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返工造成延迟交货的,按照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履行。
(四)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和使用方对到货产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乙方在验收前(交货的同时)向甲方和使用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提交产品合格证、保修维护文件,进口产品报关单、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初验报告等文档(如为英文需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中标价格之内)。否则,甲方和使用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如设备是整机原装进口,乙方在甲方验收前,必须提供所购设备的报关证明及商检局的商检合格证书,并将其全部复印给甲方和使用方。如所购设备已列入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乙方则须同时提供该设备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合同约定的设备按照清单配置到位;所有设备运行、调试、培训到位,另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乙方需按相关规定,自行委托国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并承担提供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的相关费用。甲方和使用方依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组织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待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后,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经甲方和使用方验收合格后转移至使用方。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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