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4519
项目编号: GC2024ZC0149
项目名称:******学院实训教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六、七、八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智能制造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 | 智能制造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六标段) | 教学仪器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 最高限价:******元 |
文创产品产线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 | 文创产品产线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七标段) | 教学仪器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 最高限价:******元 |
数控多轴智能训练系统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 | 数控多轴智能训练系统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 | 教学仪器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 最高限价:******元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六标段: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交付完毕;七标段: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交付完毕;八标段: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6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时间: 2024-12-04 21:36:31 至 2024-12-1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12-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7)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8)本项目有演示部分,投标人须通过腾讯会议远程视频方式实现,须在演示前自行下载相关软件并注册账号来实现演示。演示环境、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演示时间为 15分钟。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电话一栏填写演示人员移动电话,方便代理机构现场随时联系,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按规定实现远程演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周学勇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燕、徐丹丹、徐娇、马霞、姚节梅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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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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