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江平路枢纽站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平路枢纽站配电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现委托******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江平路枢纽站。
(2)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69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04.0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3500.7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03.31 平方米,总停车位 145 个,充电车位 80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10 个。
(3)招标控制价:******.34元。招标人期望值:******.31元。
(4)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中注明的江平路枢纽站配电工程的施工。
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至总价的40%,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1年后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其他
①? 自2022年12月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3年12月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4年9月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提供2024年8月-10月的社保;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3.3(3)、3.3(4)、3.3(5)、3.5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起至 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北星北路6号)。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费用: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及开标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场递交):2024年12月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北星北路6号。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
联系人: 电 话: | 周莹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北星北路6号 |
联系人: | 顾先生 |
电 话: | ****** |
日 期: | 2024年11月21日 |